关于建立福建省高校科技领域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2阅读次数:7333

各系、各部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福建省高校科技领域专家库的通知》(闽教办科〔2016〕15号)文件,现将我院组织申报福建省高校科技领域专家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我省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熟悉行业最新发展动态,身体健康。

(二)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不良科技活动记录。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担任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

(四)愿意承担各级各类评审、咨询等方面工作。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各系、各部处应认真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做好本系(部处)符合条件专家的信息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专家全部入库。今后福建省教育厅科技类项目评审专家将一律从专家库中抽取。

(二)各系(部处)负责填写本系(部处)专家信息汇总表,保证专家信息资料完整、准确,加盖系(部处)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交至院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286912762@qq.com

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   

 话:83750201、83788602

 

附件:专家信息汇总表.doc

 院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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