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建设、监督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作用,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遴选组建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专家库,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专家库人选。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18〕6号),现就我院推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库人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
(二)热爱继续教育事业,熟悉高等继续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高等继续教育(包括普通高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业务,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和研究方面、特别是专业建设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三)对国内外继续教育理论和实践有深入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继续教育教学改革情况。专家学者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发表过5篇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1部以上学术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奖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来自行业的专家须具有一线继续教育管理或教学经验。
(四)自愿参与相关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推荐要求
学院在各系、各单位推荐人员基础上,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原则上同一类型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3人。
三、报送要求
请各系、各单位组织推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库人选,并于2018年3月9日前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交至人力资源部,其中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6050716@qq.com,《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一份的“单位意见”留白)。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83788602
附件: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院人力资源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