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处:
接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来函《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文〔2018〕75号),为做好2018年我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各部处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
一、指标分配
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全省实行总量控制、限额推荐原则。2018年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推荐名额为1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高校在任厅级干部不超过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选拔项目及条件
1.选拔项目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分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此次在教育系统开展的选拔项目为“专业技术人才”项目。
2.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系(部处)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程序、人选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推荐报告须领导签字,加盖系(部处)公章。
(2)人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含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及课题证明材料、已入选人才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表彰证书等复印件,需制作封面并装订成册,封面请注明所在学校-学院、姓名等信息。
(3)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2)生成的人选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并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电子版本。
(4)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用A4纸,不要装潢)一式四份。
(5)《2018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需报送电子版本)一式一份。
上述采集工具、表格可从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页面(http://www.fjrs.gov.cn/zw/jgszyzn/tjgcs/zjgzc/)或通知附件2下载。
请各系(部处)抓紧开展相应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择优产生推荐人选,于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下午三点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部,并将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申报人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和《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56050716@qq.com。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83788602
附件:1.2018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院人力资源部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