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处:
接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8〕5号),现启动我院2018年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请各系、各部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2018年计划资助出国留学人员95人,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不同申报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12000元/月/人、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的研究人员: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6-12个月,其中: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3)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8000元/月/人、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4)高级翻译人员、国际交流人员(包括高校外事行政人员、教育系统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5)与高校等有关单位开展1:1联合资助的项目:10000元/月/人、留学期限6-12个月。
2、留学院校
出国留学人员应前往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学习、进修或从事合作科研项目。
3、奖学金支出范畴
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的学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相关费用。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身心健康,且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能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2、申请人应为我省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不接受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或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派出人员外语水平需达下列标准之一: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学术类)成绩6.0分以上(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高级”获得总分120分以上(含120分),听力不低于30分,笔试不低于60分,口试不低于30分(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者,原则上不予录取。所有派出人员的外语水平暂不达标的,自行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4、其他基本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国家“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以及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福建省教学名师;
③省(部)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
④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高级科研人员。
(2)访问学者(含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应为我省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我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重点(核心)课题组。申请条件由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确定,推荐时除提交有关规定的申请表格外还需提交高校和科研机构推荐方案,以及课题组情况的详细报告。每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
(4)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教育系统由省外事办负责选拔推荐人选;教育外事干部或教育系统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出国进修人选由各高校(单位)负责选拔推荐并单列。
(5)按1:1联合资助。面向与省教育厅合作开展1:1联合资助的高校,要组织部门内专家评审,并确定选派的基本条件。
三、选拔办法
1、基本原则。采取“单位推荐、分类指导、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方式进行选派。
2、申请方式。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http://www.fjedu.gov.cn/html/jglb/dwhzc/1.html)下载《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3、申请人须按下列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顺序装订,装入档案袋中,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骑缝章,将清单打印后贴于档案袋外。
材料内容(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一式2份):
(1)《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下载打印,应按要求如实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应填“无”。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初审意见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建议申请人取得正式邀请信后再行申请)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
(8)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各系(各部处)后,由各系(部处)召集于申请人学科相同或相近的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议组,按照《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详见附件)各栏目的要求,严格审核、认真填写,评议组3位专家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主管部门初审意见3处暂留空)。
5、请各系(部处)为每位申请人出具《推荐单位意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需: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本单位重点学科、课题和急需人才、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要求。
6、各系(部处)将每位申请人的档案袋装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的《2018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纸质版一式1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2018年6月1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每位申请人的《申请表》和《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56050716@qq.com。
四、其它
关于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报及后期派出管理的未尽事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88602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院人力资源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