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处:
为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账时间安排
1. 2018年财务报账截止日:2018年12月21日。
2018年资产进仓截止日:2018年12月14日。
2. 2019年财务预计报账日:2019年01月11日。
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10日为学院年终结账清理时间,期间暂停对外办理报账业务。
(二)收费及开票时间安排
2018年度学费收费截止日为12月20日,请各系通知未缴清费用的同学于2018年12月20日前及时缴清各项费用。
二、年终办理财务清理业务工作安排
(一)清缴票据
全面清理预借票据。对已开出但相应资金尚未收回的票据进行清理,项目负责人及预借票据人员应督促对方单位尽快付款。如遇对方无法付款的情况,应于12月21日前收回票据并办理退票手续。
(二)做好决算前的资产清查、对账工作
各单位应与院基建资产与设备部、图书馆等部门进行设备、材料、图书等资产对账,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三)做好经费项目的对账工作
12月21日之前,各系部(处)、课题组应与财务部核对各类经费项目。包含:项目名称、收支明细、未核销借款、审批人等。如若发现差异,应立刻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四)清理各种往来款项
1.借款清理。各类应核销(归还)而未核销(归还)的借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督促经办人于12月21日前报销冲账或还款。经催报仍不办理核销业务的,学院将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2. 应收账款清理。对已发生但尚未缴清的各类应收款项,请职能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于12月20日前缴清。
3. 全面清理往来款项。各单位经办的各类往来款项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如不能及时清理,将情况说明报送学院。
4.材料及办公用品清查、清理。各单位计算盘点清查库存材料(含办公用品),做好台账的核对。
三、严肃财经纪律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对不符合学院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四、2019年经费预算报送
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向学院财务部报送2019年财务预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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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