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阅读次数:5748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春季师生返校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新形势,现就做好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目前已返闽返校的教职工要继续做好自我防护,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外出”,服从学院和所在单位统一安排,做好复学各项准备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外出。特殊情况要离开区所在地(指地级市辖区,如福州“六区七县”,下同),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好请销假报备手续。

3.“五一”期间,已返闽返院教职工原则上不得离开福建省。

4. 如外出建议乘坐私家车、骑自行车或步行,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参加聚集活动。

特此通知。

 

院疫情防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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