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阅读次数:8783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对于已交纳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财务部将根据后勤服务处统计的实际住宿天数进行结算并退费,款项直接退回绑定缴交学费的建行卡(根据工作安排,此项工作将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具体退款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注意查收)。

 

财务部    

2020年6月29日  


分享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