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阅读次数:751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3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闽教便函〔2021〕657号)等文件要求,在第37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限推荐1名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推选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于5月27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院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56050716@qq.com。逾期视为放弃。

四、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1.《单位推选工作情况报告》一式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2)。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一式2份(详见附件3),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4. 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名称”。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方式:0591-83788602

 

附件:教育厅文件及附件.rar

 

 

                                  院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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