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各系、各教辅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老师按时进行申报。请各部处、各系、各教辅单位要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同时,从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方面为申请人如实出具具有针对性的系(部处)推荐意见,申报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的于2022年3月21日前、申报访问学者项目的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两份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网相关项目指南和附件,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5605071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88602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