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各党总支,各系,各部处,各教辅单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2〕2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三、参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0%以内,且无补考;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对于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